来自中国古拉格群岛的报告·严家伟
作者:严家伟  来源:转贴  时间:2009-4-16

来自中国古拉格群岛的报告·严家伟

在中国因为言论、文字而招来牢狱之灾,流放充军,乃至杀身之祸的,不论在受害人数及惨烈程度上,肯定都是世界之冠。不过历朝历代都以个案为多。遭祸者少则一人、几人,多则全家,大不了株连九族,也就是几百人吧!这已经轰动一时了。然而在短短的不到一年的时间内,因文字言论招祸的竞有五十五万人之多。这恐怕是亘古未有。而上世纪一九五七年我们“伟大的”反右运动,竟然使五十多万民族精英,一夜之间都变成了“牛鬼蛇神”,接着便是受不尽的折磨,无尽头的苦难,饿其体肤,辱其人格,连累妻子,祸及父母,如此史无前例的创举,即秦始皇再世,朱元璋复生,康熙、乾隆泉下有知,也会惊诧莫名,自叹不如的。所以难怪毛泽东也不无得意地说“秦始皇算老几?他焚书坑儒,一次不过杀了几百个儒生,我们镇压反革命一次就镇压了XXXXX人”。这也可算是“伟大领袖”的“名言”吧!

 

个人作为这五十几万分之一,又列幸存者中一员,虽已年近古稀,也觉得有必要为这段历史作个证人,以便为历史的正义法庭,贡献一点微薄之力。

 

 

一九五七年一月,在四川成都有个新刊物问世名为《星星》诗刊,当时由于前苏联已开始“解冻”,国内的文化专制也出现了松动的迹象,这个以白航、石天河、流沙河等为主力的诗刊,以崭新的面孔出现在广大读者的面前,不再是过去那些老一套的“歌德”(歌功颂德)式的作品。它宣称“大江东去的豪放欢迎;小桥流水的清婉也欢迎”。这对铁桶似的文化专制显然是个挑战。就在这期创刊号上,流沙河的散文诗《草木篇》是一大亮点。若站在今天来看,这样一首咏物言志的诗,可说是普通极了。然而对于“万岁文学”、“歌德作品”已经读厌烦了的中国人,一谈到这样的诗,犹如饿极了的饥民吃到了一块窝窝头,虽然粗粝一点,但还可充饥。于是在广大读者(特别是青年中)反响强烈。大家互相传阅、传抄,虽非“洛阳纸贵”也是风靡一时了。

 

文化专制中,岂容如此“另类”声音出现?所以不久便有人在《四川日报》上开始发难,说这诗有问题,是宣扬什么“反动骨气”云云。今天我们在听一些民主国家的电台广播,如果它播出某人一篇文章时,往往都会加上一句“该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,并不代表本台的立场。”本来作为新闻传媒,它只是有闻必录,客观报道。但是在中国却不是如此。特别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,《人民日报》就代表党中央,《四川日报》就代表四川省委,它上面发表的文章,就代表该“组织”的立场,所以一人发难层层加码。问题到了后来,根本不谈诗的本身,而是变成了对作者的人身攻击。尤其可笑的是,《四川日报》竟刊出一篇文章,说该诗作者流沙河是金堂县地主余家的九少爷,还请出一位农民来“控诉”。

 

当时二十岁的我,正从学校毕业参加工作不久,用今天的话来说是个文学青年。对《草木篇》一诗很有好感。看到我喜欢的作品和作者,被人如此糟塌,真是气不打一处来。假如这事发生在今天,我再生气,也会一言不发,躲得远远的。但可惜那时我还没有现在这么“聪明”,所谓血气方刚、疾恶如仇。而且更相信当时的宪法上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,于是拿起笔来就向《四川日报》写信投稿,也不管说得说不得,只求一吐为快。更为愚蠢的是,不但不匿名,反而真名真姓真地址,生怕人家找不着你似的,所以最后都在“组织”的掌握之中,白纸黑字,“罪证”如山。《这是为什么》社论一发,翻手为云,复手为雨,一网打尽,在劫难逃。

 

所以我觉得我当右派,一点都不“冤枉”,没有谁来对我施展“阳谋”,动员我提意见。是我自己“路见不平一声吼,该出手时就出手”,但我比武松、鲁智深差远了,而对方又比蒋门神、郑屠户强大一万倍,所以“出手”的结果,自然是我被打得鼻青脸肿——不,粉身碎骨!

 

 

今天,稍有点民主宪政常识的人都知道,所谓“左派”、“右派”,不过是不同的政治派别,不同的政治观点与主张而已。“左”、“右”本身并无优劣之分。关键要看他们的政治主张是否能给民众带来好处,本身是否廉洁奉公。然而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,所谓“左”便是“革命”、“进步”,“右”便是“落后”、“保守”。这还不算,1957年《人民日报》社论的标题公然声称“资产阶级右派就是反动派”。说“右派”就是“反动派”、“反革命”,这些独具中国特色的大帽子,往谁身上一扣,谁就立马被妖魔化,亲人不敢相认,朋友见而避之,这还算好一点的,更有甚者,为表现自己“革命”、“进步”,以求入党荣升,便马上反目成仇、落井下石,忘义灭亲,卖友求荣,什么出卖灵魂、出卖人格、不要脸的丑事都被当成“高尚之举”,大肆提倡加以施行。

 

所以我成为“右派”之后又爆出了一个在当时更是“大逆不道”的事——“收听敌台”。人类进入科学昌明的二十世纪,无线电、原子能是两大标志性的进步。有了无线电,世界变得更“小”,彼此距离更“近”,虽万里外发生的事,也朝“发”而夕“闻”。就在这人类飞速进步的历史潮流中,却有那么极少数人,偏要实行闭关锁国的愚民政策,对世界的进步和他自己的一切丑行,决不让民众知道半点。谁要不从命,那就是大逆不道,“里通外国”,世界公认的新闻自由竟被如此玷污!

 

一九五六年在波、匈事件发生时,有天晚上,我无意中在拨弄一台收音机时,忽然听见一句“伦敦BBC广播电台现在报告新闻。”我出于好奇便听了下去,谁知这“一念之差”,便注定了自己日后要被钉上“十字架”的命运。虽然干扰音不断,但由于那台晶体管收音机质量不错,基本还能听清。真是不听不知道,一听吓一跳。原来世界上竟有那么多我们一点也不知道的重要事情,原来这些事情的真象竟被谎言完全颠倒。若干年后,通过历史资料大解密,终于证实当年那些“老外”,确实比我们的记者诚实。例如朝鲜战争的发动者,确实是尊敬的金日成先生,而非“美帝国主义”,又如1956年波兰、匈牙利人民是在反对前苏联帝国的压迫,而不是“反革命动乱”。当一个人知道自己被人欺骗后,只要他正义感未完全麻木、便会感到恶心、愤怒,于是便想倾吐,何况年少气盛的我。于是便在私下闲谈中,朋友私人通信中,有意无意地吐露出来。一成右派,自然要深入揭发批判,落井下石者,纷至沓来,“有关人员”乘胜追击,最终便坐实了“收听敌台”之“罪”。

 

从事实上说,这并不冤枉。但从法理上说,则是大冤特冤。因为我做的这一切,是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或曰天赋人权。公民有知情权,有权利知道世界上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情。公民也有权利对这些事进行独立的思考与评价。也有权利以理性的、非暴力的方式加以表达,这是一切民主国家公认的人权标准。再说一九五四年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对此在字面上也予以承认了的。不过那时的宪法,还不如毛泽东写个便条,或随便说句闲话。因而在个人专制、一手遮天的情况下,什么公民权利、言论自由,在那些满脑袋秦皇汉武、唐宗宋祖的权贵们的眼里,几乎是一文不值。正应了那句俗话“秀才遇着兵——有理也说不清”。人家不是说了吗?“可爱的先生们,你们讲对了,我们就是独裁”“政权就是镇压之权”,真坦白得好可爱、好可爱哟!夫复何言哉?只有进监狱了。

 

 

在受尽肉体与精神的折磨,在经受了逼供、诱供、手铐、脚镣、单独长期禁闭等一系列强有力的专政手段之后,我终于被迫选择了“坦白从宽”之路。“坦白认罪”之后,获得了宽大处理——以“反革命罪”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。1958年9月6日,我被送进了四川省泸州专区监狱。这在当时已是皇恩浩荡。据说人家是看我还年轻,还可以“改造”得过来,才如此高抬贵手——然而他们终究没有料到,我的思想、我的信念,他们是永远无法加以“改造”的。——用他们的话就叫“坚持反动立场”,用古人的话,则叫“匹夫不可夺志”。

 

当然,要做到坚守自己的信念,也没有这么轻松,要想坚持不让人家把你的大脑象病毒攻击电脑一样彻底搞垮,也决非易事。用现代的词汇叫“心理战”,那时却有个“新名词”叫“思想改造”。这“思想改造”据说是人人有份,乃至全民有份。但在“人民内部”是“自觉改造”,而对“阶级敌人”,则是“强迫改造”。至于“人民”与“敌人”是随时可以易位的,今天你服从“我”,你就是“人民”,明天你“逆我”(哪怕是无意的),马上就可变为“敌人”,你就该去享受“强迫改造”了。

 

怎么个“强迫”法呢?首先要彻底侮辱你的人格,毁坏你作为人的起码尊严。你是“敌人”了,你被“专政”了,特别是进监狱、劳改队了,你就是一个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“坏人”。这一点要强迫你自己去承认。要强迫你自己去痛骂你自己,你必须挖空心思,搜索枯肠,花样翻新,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进行侮辱性的痛骂。谁骂的词句越刻薄、越狠毒,谁把自己骂得不是人,不是个“东西”,甚至连畜牲都不如,那谁便是“认罪服法”、谁便是“深挖了犯罪思想根源”的“好表现”。而那些饱食终日的狱吏、劳改干部们,便坐在一旁端着茶杯,点燃香烟,有时还皮笑肉不笑地欣赏着囚徒们进行的自我侮辱的比赛。

 

这种对人的尊严的侮辱,可以说无处不在,比如开会、出工、学习、吃饭、甚至睡觉前,必须先集合唱歌。而对于歌却有特殊规定,除了歌颂所谓“大好形势”和对毛泽东个人崇拜的颂扬之外,其余的歌一律不准唱。更可悲的是,不知从那里弄来的词曲,给你编成一首首自唱、自骂、自侮辱的所谓“歌曲”,如“我们是罪人、罪恶污满身,获得政府宽大,劳动改造求新生,我们感恩不尽……”又如“劳改当中两条路,我们犯人要认清……”以下便是什么“抗拒改造、死路一条、接受改造、前途光明”等等之类,把圣洁的艺术美好的音乐,用来作这种贱踏人格尊严、摧残人性,从而使人心灵麻木的毒剂,真可谓“用心良苦”矣!

 

有人就说“什么白公馆、渣滓洞,说得那么可怕,国民党也只要求被捕的共产党人写个悔过书,就可释放你。我们从早到晚,悔了一千次过,把自己骂了一万遍了,还说思想没改造好。看来国民党还是很讲仁慈的。”这话,当然只敢在私下说,若被狱吏听见那还了得?也有人就因为一言不慎,便丢了性命,后面再讲。

 

其次,在尽情摧毁你人格尊严的同时,再进行所谓“正面教育”。这个“教育”的内容是什么呢?一言以蔽之,就是用强大的谎言,对你进行疲劳轰炸。首先把过去的历史全部否定,所谓“旧社会”全是“人间地狱”。其次把世界其他国家也基本一概否定,于是全世界三分之二的人民都在受苦受难,等着中国人民去解放他们。除了“欧洲的一盏明灯”阿尔巴尼亚和“同志加兄弟”的越南外,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政府几乎全是坏蛋。唯有中国形势一片大好,一天等于二十年,神奇的事情说不完。到了六O年代遍地饿殍,几千万人“非正常死亡”,吃得一肥二胖的劳改干部,还在说“共产主义在向我们招手了”。文革时期国民经济已濒于崩溃了,监狱汪政委,还在谆谆教导我们,“看大好形势主要看政治,不要光看锅里头、碗里头。”当然,他老人家的“锅里头碗里头”是肯定有保证的,我们却在饥饿中干着超负荷的“强迫劳动”。

 

有人说“谎言重复一千次,就可以变为真理。”人家却有耐心重复一万次。更重要的是,人家把一切信息全部封锁,你根本不知世界上正在发生的重大变化。例如,连人类首次登上月球这样划时代的大事,因为是“美帝”创造出来的,当时中国的普通民众,也不得而知,更遑论关在劳改营中的政治犯了。先让你变成“聋子”、“瞎子”,然后让你时时刻刻只能去听他重复着的美丽的谎言,最后让你进入“催眠状态”,把你的大脑变成他的跑马场,任其践踏。于是他便说,你们这些犯人,就是旧社会的残渣余孽,孝子贤孙,你们就是“美蒋”的走狗,后来还加上“苏修”,你们就是妄想变天复辟,所以才犯罪。就这样胡搅蛮缠,把你正当的、合法的、正义的行为,加以莫须有的丑化,以便从精神上彻底打垮你。以便让你老老实实接受他的精神枷锁。

 

当然,监狱、劳改队里,确实也关押了一些恶人坏人,例如杀人放火、强奸、抢劫以及身为干部甚至共产党员,却贪污、堕落、违法乱纪最后被绳之以法,这些人理应受惩。但他们和我们这些因文字言论而受到政治审判的“良心犯”,完全是两码事。所谓“良心犯”,这是国际上的通用称呼,即这些人是因受良心和正义感的驱使,表达了和当局不同的主张、立场和态度,例如南非的曼德拉、印尼的苏加诺、南韩的金大中、缅甸的昂山素季……不管地位高低,事件大小,他们从来都不能与杀人、放火的刑事犯混为一谈。但当时政治犯却被视为比刑事犯更“罪大恶极”,不仅混在一起关押,而且还要受刑事犯的监督。甚至有的劳改干部,还对刑事犯说“你们是人民内部犯罪,和那些反革命有本质上的不同,要好好监督那些反革命,靠近政府”。于是有个叫李有恒的犯人,他是在所谓“三年自然灾害时期”因为肚子饿,和他父亲争吃一条红薯,一怒之下,一棒子把他父亲打死了,被判无期徒刑。他竟公然在小组学习会上说“我是打死我父亲,是人民内部犯罪,不象你们这些反革命,要反对共产党,就凭这一点,我的本质就比你们好!”天下之无耻、荒唐事,还能有胜于此乎?

 

 

物竞天择,优胜劣汰,本是自然界的普遍规律,然而在特定的历史时期,情况恰恰会倒了过来,民族里的许多优秀精英沦为阶下囚,不学无术,无德无能乃至寡廉鲜耻之徒反奉为座上宾。听说在1980年审问江青的时候,她有一句堪称“经典”的供词“我是毛主席的一条狗,他叫我咬谁,我就咬谁。”

 

上个世纪,五、六十乃至七十年代,监狱劳改队里的干部大多数都是些不学无术乃至大字不识几个,不可理喻的暴徒。但人家有个最大的优点,就是对上司忠实,说白了就是:你叫他“咬谁”他就“咬谁”。这在当年还有个很摩登的名词叫“朴素的阶级感情”。就凭着这“感情”,他们对于政治犯,特别凶狠,一点不如他意,轻则耳光、拳头,重则吊打捆绑、手铐脚镣,不准吃饭,无所不用其极。北大才女林昭成为政治犯后,竟被反铐180天,上厕所都不打开,张志新枪决前被割断喉管,李九莲绑付刑场时,用竹签把舌头和下腭钉在一起,死后还进行奸尸挖去乳房。这些丑恶之举若称之为兽行,都抬举了他们,野兽哪有这么坏?而且这些事都是见诸国内报刊,决非“美国之音造谣”。我在劳改营中目睹的,亲自领受的、肉体折磨,可借用个贬义词曰“罄竹难书”。例如把手铐的一个铁圈铐在你左手腕上,另一个铁圈铐在右手膀上,不出几分钟,被铐人双手因血液循环障碍,由红而紫、由紫而青,受刑者撕心裂肺的惨叫,胜过任何恐怖影片。执刑人还给这种铐法取了个很“艺术”的名称“左右开弓”。还有一种“土铐”,是用铁锻打而成,刚刚把一双手卡进去,中间穿进一根铁棍,外加一把锁。这种铐,铐上以后,吃饭只能象动物一样把嘴伸进碗里去一口、一口地“含”起来。有个姓何的囚犯,被绳子把双手双脚捆成一团,名曰“四马攒蹄”。这还不算,一个干部还把一碗水泼在绳子上,绳遇水而膨胀,最后,此人双手被捆成残废。酷刑成风五花八门,最后甚至惊动了毛泽东,他在1974年下了个禁止酷刑的批示,在监狱劳改队中公开传达,这其中有句话,我还记得,毛说“这些法西斯方法是谁发明的?”此后只能说稍好一些,1962年我因病不能出工,被一个姓孙的指导员打倒在地,用脚踩,踩了再踢,踢了再踩,直到昏死过去,一次在山上挑粪,一个姓宋的分队长,说我挑少了,“磨洋工”,用一根树条,劈头盖脑就给我打来,回去还不准我吃晚饭。有个姓甘的队长外号“甘扁担”,他经常手中拿着一根扁担,不是挑东西,而是哪个囚犯不合他意,就扁担“伺侯”。无独有偶,还有个“余一脚”,此人经常穿双皮鞋,谁被他看着不顺眼,三句话不对头,就给你一脚。这些家伙难怪毛泽东都说是法西斯。最近电视上大炒特炒美军在伊拉克虐俘、虐囚,比起我们伟大的劳改干部来,美国人那两手只能算“小儿科”,不过人家那“小儿科”被他们的“自家人”——美国记者揭露出来(这就是新闻监督的力量,这就是民主制度的优越)以后,美国政府公开向全世界道歉,相关责任人判刑。我们呢……

 

当然,在劳改队干部中,也有一些人是通情达理比较文明,有一定知识,在那个年代,这样的人,不仅如凤毛麟角,而且被他们的上司和同事所不认可,称之为“小知识份子”,“立场不稳”。特别在“文革”中,这些人处境更加困难,往往干了二十年还是个普通干事。而一个叫伍映堂的半文盲连读个报都错别字连天,“挑畔”读作“挑半”,“迫击炮”念作“追击炮”,“吹捧”念成“吹棒”。他一边拿着一条蒸红薯吃得津津有味,一边又在给囚犯“训话”,以至吐字不清,丑态百出,但由于人家“阶级立场坚定”,开口“死右派”,闭口“死反革命”,对人凶狠,不到三年就“荣升”为中队指导员。

 

 

近年文艺界有人爆出历史“猛料”,说“反右”后不久,毛泽东在一次与文艺界人士会见时称:鲁迅如能活到1957年,他要么不开口,要么进监狱里去继续写(大意如此)。清楚表明专制必须扼杀任何不同的声音。至于监狱里,就比社会上要“更上一层楼”了。不但不许“说”、“写”,连“看”也有严格限制。报纸只准看人民日报、四川日报,刊物只有红旗杂志,书只准看毛著。马、恩之作,不禁止但也不提倡,其他的则一概斥为“封、资、修”,每隔一、二个月,就要来一次名曰“卫生大检查”。名为“卫生”,实则对政治犯是要检查文字,从每个政治犯的身体到衣物翻个遍,哪怕一个小纸条也要细细查看,牢房里更要细细搜查,只差没象电影上“皇军”说的“挖地三尺”了。要是鲁迅在这种环境里,他能“继续写”吗?能有中国版的《绞刑架下的报告》问世吗?

 

不过魔高一尺,道高一丈,我们几个知心的难友之间,仍不时传递着小小字条,互相鼓励,这在当时,那是百分之百的“反革命活动”,可以招杀身之祸的。当然长篇大论的东西无法写,都是小诗短词。先后和我有这种文字交往的有作家晓风、教师颜思尧、李仲言等人,大家都明白现实的残酷,但也从不放弃对未来的憧憬。“黑夜漫长亦有边,春风不日到江南,冰山颓作千重浪,江海翻波谈笑间”、“隔墙欲问荣枯事,笑指楼台夜半钟”、“我有壮怀当许国,愿君妙手可回天”这些文字都是看后即付之一炬,但却永远刻在了心里。最危险的一次是在“文革”中,其时“红卫兵”喊叫着“语录”,满街打砸抢烧,接着“武斗”之火更势若燎原,面对这罪恶燃烧的岁月,“左家庄”的英雄好汉们,硬要将无耻进行到底,我的一位难友写成一首《满江红》词,开头是“独倚危栏,风吹雨,心潮若决,凝目处,愁云万里,烽烟辽阔”正当我读到“遍地腥云飞血雨,一街狼犬诵马列”时,也许是我太入神,竟没注意到一个劳改干部走到我面前!“严家伟你看啥?”这一惊真是非同小可。就凭这首词我和那位朋友都可被送上“绞刑架”。好在这位张干部是个“大老粗”,我断定他不可能懂什么诗词。于是我也不知从哪儿来的这么大的勇气,干脆把纸送到他面前说“我正在学毛主席伟大的诗词满江红”,并特别把“满江红”三个字指给他看。这三个字他大约也认得,也许是“满江红”三字充满革命的色彩,而且又是毛的诗词,谁敢说三道四?于是他便说“好嘛!要好好学习主席的伟大教导改造你们的反动立场”。说罢扬长而去。我怕他再回来,连忙将纸丢入口中吞下了肚。若干年后我与这位难友重逢,怎么也回忆不起这首词的全文了,也不愿去编几句来凑。就象维纳斯的断臂也是一种美一样,我们就留下这带着遗憾的残缺美吧!

 

但并不是所有的时候,都有这么侥幸。特别是在那大力提倡告密、检举,在出卖人,已变成一种“美德”的氛围里,有的刑事犯杀人放水,品质本就恶劣,有的人本来并不坏,却在这个“大气候”里学会了“靠近政府”,以求立功减刑,也是在“文革”中,我和滕友泉、郑清三人一起在煤井巷道里推车,下一轮煤车未到,我们就在巷道边坐下等。日复一日,免不了闲谈几句。那天也许是合该出事,滕友泉是个农村善良的青年学生,因家庭是地主,又有些不满言论,便成了“反革命”犯。郑清原是部队退伍,回乡作社队干部,胡作非为,强奸妇女被判刑。那天大家讲到自己过去的事。郑清便大肆吹他在农村搞了好多个女人,还有十几岁的处女,说他“判刑都值了。”滕友泉这时突然冒出一句“我才不值,爷爷、父亲是地主,枪毙了,我又是反革命,真是三代血泪仇了”。我一听,知道要出事,又不敢制止。便说“我去解个小便”。煤井巷道里是可以随便找个地方小便的,等我“小便”回来,煤车就来了,这事我以为就敷衍过去了。谁知十多天后,中队办公室叫我去,一进屋只见“周中队”、“王指导”还有前面提到的“张干事”,分别坐在三把椅子上。看见这“三堂会审”的架势,我知道出事了。他们先是和颜悦色地说“我们认为你近来还是有进步,学习主席诗词,这好嘛!你还年轻,要好好靠近政府,将来才有光明前途……”我知道这些都是鬼话,一边唯唯诺诺,一边打主意如何对付他们。后来终于“言归正传”,问我“你近来听见什么反动言论没有?”我知道是那回事了,却故作苦苦思索,“哎呀,都是些说劳动太累,伙食不好……”不等我说完,“大老粗”老张就吼道“哪个问你这些球不能疼的事?我提醒你,你们三个人在井下推煤车歇气时说些啥?”真是“图穷匕见”。我也明白了,这肯定是郑清告的密,满腔怒火,却不敢发作。于是便想来个“围魏求赵”。我说“张干事提醒我,我想起来了,郑清近来极不认罪,经常吹嘘他的犯罪行为”,于是便说他如何吹嘘,玩弄了好多个女人,还有处女等等,我想让他们知道,郑清就是这么个坏种,他的话能信吗?可人家才不这样认为。老谋深算的王指导,冷笑着对我说“你检举的这个问题,我们要追究,这也是你靠近政府的表现嘛!但我要告诉你,还有人说极端反动,反动透顶的话,你是听见了的,这就看你靠不靠近政府了。”我说我没听见,我解小便去了,就这样在逼供和抵赖中僵持了两个多小时,这时,那位“大老粗”张某发怒了,连骂带吼地说“你这个家伙不老实,你当真没听见?你赌个死人咒给我听。”我抓住他这个低级失误说“我不但敢拿我自己赌死人咒,还敢拿全家人来赌咒,不过共产党好像是不信赌咒的吧。”弄得他满脸通红。当时,“我”就是“全家”,全家就剩我一个人了。家中其他亲人都在“三年自然灾害”时,“非正常死亡了”,我还怕赌什么“咒”啊!就这样“拉锯式”地搞了将近半个下午,最后“周中队”想了个“收场”的办法,他说“你没听见他二人在说什么,至少看见他们二人在一起说话”,于是叫我写个所谓“旁证材料”,写明时间、地点看见他二人在一起说过话,至于内容,我推说解小便去了,没听清楚。

 

没隔多久,滕友泉便被送入单人牢房单独囚禁,一年多以后,滕友泉竟被判处死刑,其中一条“主罪”便是“在改造期中公然叫嚣要报我家三代血泪仇,实属不堪改造的反革命份子。”郑清因此记一大功,我则记一大过。

 

滕友泉被杀之前,我被调到监狱医院“劳动”。因为当时监狱里有个干部叫柳文生,此人有一定文化修养,心地善良,特别喜爱学习,也尊重知识,所以不时和我谈些文学之类的问题,在那个年代真是太少见了。因为他和医院负责人私人关系较好,就给我和作家晓风说了个“情”,把我们二人调去医院学当“护士”(而那时监狱医院也确实缺少有文化的人),使我摆脱了矿井下非人的苦役。也使我捡回了一条命,否则很可能就死在不堪重负的苦役中了。劳改场所象柳文生这样的人,在那个年代太少、太少。这不知是囚徒的悲哀,还是当局的悲哀?

 

死囚的遗物一般交医院洗后封存,如有家属来领就给他。滕友泉的几件衣服和一条被单交给我清洗的,我仿佛还能触摸得到难友的体温,依稀看得见上面的血痕,一条鲜活的生命,就因为那么一句话便消失了,我悲愤,更有几分自惭、自责,甚至在心里骂自己不该去写那个什么“旁证材料”,你虽写的是没听清楚谈些什么,但至少证明滕、郑二人谈过话,加强了郑清“孤证”的力量,滕友泉的死,自己也有帮凶的责任。尤其使我钦佩的是,我和滕友泉平日私下二人间,还说过不少在当时也是不得了的“反动话”,他至死不吐一字,真是个坚贞不屈的人啊!

 

“人们,我爱你们,但你们要警惕啊!”这是伏契克的一句名言,读中学时,就读了他的《绞刑架下的报告》,我当时对这句话似懂非懂,这件事终于使我品出了话中的份量。

 

 

法律给别人定了刑,人家服满了刑期,这件事就完了。这还是指一般刑事犯,真正有罪的人而言,至于政治犯,他出狱后,竞选议员、总统都大有人在。比如曼德拉、金大中,还有现在被中共迎为座上宾的台湾的李敖不都是如此吗?

 

1972年在“文革”喧闹声中,我终于把“牢底坐穿“,但事情却远没有完。“法”外施“威”又来个戴上“反革命帽子”,强迫“留队改造”,称为“就业人员”。实际上除了能拿少得可怜的几个工资外,一切几乎与犯人差不多,他们内部甚至叫“就业员”为“劳改释放犯”,把囚犯与“就业员”合称“两类人员”,甚至进出劳改场所大门,就业员必须立正、脱帽,放下手中东西,向站岗的武警兵喊“报告公安员,就业员XXX请求出去”或者“进来”,那兵叫你走,你才敢走。遇到个别的兵,偏要捉弄人,他看见门口站了一大堆人时,他就要摆“威风”,叫你一次、二次重新报告,等大家象看“稀奇动物”一样“欣赏”你,他在上面洋洋得意地笑了。更有恶劣的是,遇到毒日当头,或下大雨时,你站在那里既不敢戴斗笠,更不敢打伞,把你晒个够或淋个够,他才放你走。甚至“就业员”要想找对象结婚,也要受到种种刁难,我妻子和我结婚前,干部把我妻子和丈母娘叫去说“你们知不知道严家伟是反革命,现在还戴有帽子,也就是四类份子、管制份子,你要是和他结婚,你家里人今后想要参军都不得行,你们一辈子都伸不到皮。”这一切对于已进入法治文明社会的人听起来,真无异天方夜谭上的故事。如果说那些人可耻、卑鄙、不算刻薄吧!

 

就这样在被侮辱、被折磨中,象牛马牲口一样地活了下去。“沉沉百忧中,一日如一生”终于来到了一九七六年九月九日下午,我正在一个所谓“老干部”的家里给他作静脉注射,刚把药注完,他叫我给他打开桌子上的半导体收音机,那个时代的中国人,还不知电视为何物,就这个“半导体收音机”,比今天的什么电脑、数码、高档手机都更能炫耀自己的身份。我小心翼翼地打开旋钮,谁知传来的是一片哀乐声,他瞪我一眼,“你收的什么台?”我说“我根本没动调频”,我当时真害怕要是收音机里冒出一句:“这里是美国之音”或BBC之类,那我就“死定了”。好在不是,而是我们的“中央人民广播电台”,紧接着它就告诉我们一条最最重要的消息:我们最最敬爱的伟大领袖毛主席与我们永别了!

 

这位“老干部”真不愧是老干部,我还没反应过来,这位干部的政治敏感性,就充分地发挥了出来,他一边顿足捶胸、一边嚎啕大哭,边哭边叫“我的妈呀!这怎么得了啊!天呀,我也不活了呀!”我正在莫明其妙地望着他,看那只有哭声没有眼泪的表演时,谁知他老婆走了进来,问我“怎么回事,你把针打错了呀?”真是天大冤枉,有口难辩。可当时谁敢说“毛泽东死了”这句话,那还了得?!我只好沉默。我这一“沉默”,更引起他老婆的怀疑,以为我当真利用打针,整得他老公又哭、又叫,便一把抓住我“死右派”、“死反革命”的骂了起来,我进退无路,急中生智,也来了个“即兴表演”,于是我也如丧考妣般地放声大哭(不过因为尚未达到明星的演技水平,所以只是干吼并无眼泪),我边“哭”边喊“哎呀,不得了啦,我们的伟大领袖毛主席离开我们走了呀,这怎么得了啊?”谁知我自作聪明,反而越弄越糟,激起了他老婆的“革命义愤”,顺手就给我一巴掌,破口大骂道“放你的狗屁,你这个死右派,还胆敢攻击我们的红太阳”,骂着,又准备对我进一步采取“革命行动”时,我的“大救星”终于出现了,这时上面来人通知“老干部”快去开会,并说“伟大领袖逝世了”……

 

我提着诊疗箱从他家里走出来,听着那阵阵传来的安魂曲,我在心里对自己说“一个时代结束了,中华民族历史上这最黑暗的一页终于翻过去了”。

 

这时屈指算来,我成为政治犯已二十年,人生有几个二十年啊!我当然是最大的冤枉与不幸。但与我相同遭遇的人,有被杀害的,饿死、病死的更不计其数。有的虽生命尚存,却已半傻半痴,甚至精神失常,相比之下我又是幸运的一个。更幸运的是,我的头脑还清清醒醒,没有人把我的思想“改造”得了一点,没有人能动摇得了我对民主、自由、人权的信念。这就是陈寅格先生所说的,保持自由的思想、独立的人格。更使我感到欣慰的是,我的判断也是正确的,我看到了四人帮的灭亡、看到了柏林墙的倒塌,看到了苏联大帝国的瓦解、看见东欧走向民主、看见昂纳克、齐奥塞斯库这些暴君终于被绳之以法,真是:“眼看他盖高楼,眼看他宴宾客,眼看他楼塌了”。

 

我们今天的社会,确实有了很大的进步,虽然还有严重的腐败、社会不公与歧视,离民主宪政还有相当大的距离。但我们毕竟能公开谈论民主,毕竟不再称人权是“资产阶级的货色”而写入了宪法,在国内毕竟还能有如焦国标、刘小波、余杰、戴晴这样不同的声音。但这些进步,决非天上掉下来的,也不是哪个“大救星”恩赐的,而是人民的觉醒所推动才取得的,也包括我们那一代人所作出的牺牲。这就是历史给我们的公正的结论。它比任何“平反”、“改正”更重要、更光荣,更足以自豪。更可以让我理直气壮地大声说“我当年无悔、青春无悔”。如果时光可以倒流,我仍然作同样的选择!这大概也就是孔老夫子说的“朝闻道,夕死可矣”!

 

因此我愿将这首小诗作为本文的结束语:

 

生逢劫难避危机,空度英年亦觉惜。

白发无情书老态,青梅有趣忆儿时。

浮生烟雨五更梦,乱世沧桑百首诗。

目击妖氛渐入土,终能闻道莫嗟迟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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